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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季安森、Claudia、Mo文字編輯:Cindy、Mo網站編輯:Beth
岑子杰挑戰同性婚權案在2023年9月獲得部分終極勝訴,終院頒令香港政府必須在今年10月前訂立「替代框架」,令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兩年的暫緩期內,港府並無進行過任何公眾諮詢,亦未與一眾性/別小眾團體溝通。7月2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突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用立法形式,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並於翌日召開特別會議簡介方案。新機制一方面被平權人士及團體批評太過保守,未能涵蓋同性伴侶的基本權利;一方面又在議會內遭到強烈反對,到底這幾天發生了甚麼事?下一步又會如何發展?本文為你一一整理。
政府建議訂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根據立法會討論文件,申請人必須符合六大條件,當中最具爭議的是要求申請人必須已在海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等關係。權利方面,登記後的同性伴侶可享有一些醫療相關權利,包括參與另一半的醫療決定及獲取醫療資訊、捐贈器官予伴侶作移植等;以及處理伴侶身後事的權利,包括領取遺體、使用食環署轄下墳場、火葬場及骨灰安置所等。
至於其他透過司法覆核「終院勝訴」爭取得來的同性伴侶權利,包括受養人簽證、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合併報稅、同性配偶入住公屋及居屋、繼承伴侶遺產等權利則未有涵蓋於「登記機制」下,政府只在文件中提及「因應過往有關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法院所作出的裁決,政府會繼續按相關判決的結果執行相關判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7月2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首次公開登記機制內容,當晚已引來婚權司法覆核案主岑子杰以及「婚姻平權協會」、「萌家香港」、「同行」和「基恩之家」四個團體相繼發聲明回應。所有聲明均批評海外註冊的門檻構成不公平限制,特別為缺乏經濟能力的同性伴侶構成障礙,建議機制提供途徑,讓同性伴侶可在本地直接登記。
另一個主要批評是「登記機制」僅觸及了「生離死別」的權利,無法滿足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岑子杰形容機制「以『超出想像』的低程度地,去展述伴侶的核心權利」,包括忽略了探監、解除婚姻關係、財產分配等多項核心權利。「婚姻平權協會」表示,根據平機會委託進行的研究,香港在21個法律範疇中存在逾100項基於伴侶關係而出現的差別待遇,而目前的建議對縮窄這些差距作用極其有限。為性小眾提供生死服務的「同行」更指出,機制中的醫療與身後事權利仍有灰色地帶,例如未有列出同性伴侶與其他家屬在處理身後事的優先順序。倡議伴侶制度的「萌家香港」及同志友善教會「基恩之家」進一步建議,應設立一個承認任何性別及性傾向的伴侶制度,讓社會最多人享有法律保障及得到肯定。
此外,在聲明中「婚姻平權協會」及「萌家香港」均引述2023年的民調,指出有高達六成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社會已準備好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岑子杰與「基恩之家」則建議政府與性/別小眾群體溝通,讓方案更完善。


7月3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府建議的框架。甫一開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就公開回應岑子杰,解釋新機制要求申請人先於海外註冊,是因政府有責任確認同性伴侶的關係為「有承諾並且穩定的關係」,如用與登記人會面或要求提交相片、查看紀錄等方法調查,可能會對私人生活造成干擾。曾國衞及後補充,「我亦奉勸一些公開發表言論的人士,發表言論時,請以負責任和深思熟慮的態度進行。否則一些不設實際,甚至會為同行人士帶來不良或者不利影響的言論,不但於事無補,甚至可能有害而無益。」


由建制派主導的會議中,多名議員表明會投反對票,內容大致是機制衝擊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動搖家庭價值。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形容若框架通過,等同「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更稱「同性戀如同婚外戀」;民建聯周浩鼎認為「替代框架」會鼓勵海外同性婚姻,變相承認同婚;工聯會吳秋北憂慮通過制度後,會令政府社福開支增加;自由黨李鎮強表示該黨一直反對同婚合法化,若通過登記制度,將演變成邁向同婚合法化的一大步;何君堯則再次將議題升級至國安層面,呼籲人大釋法。


面對反對聲音,曾國衛一再強調不論議員喜歡與否,政府與立法機關均須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履行其「積極義務」。社福界狄志遠進一步關注,如果建議未獲立法會通過,應如何處理終院裁決。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回應,即便如此,法庭宣告仍然有效,政府「持續有責任」履行積極義務,訂立替代框架。
除原則上反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外,多名議員均批評政府安排倉卒、趁立法會會期尾聲「滾水淥腳」、「趕收工」,建議進行公眾諮詢,甚至應向法庭申請暫緩限期。曾國衞會議初期表示目前未有申請延期打算,並否認倉卒立法,表明會「走足程序」;惟會議完結前又稱,會研究立法會的反對聲音能否構成向法庭申請延期的充分理由(compelling reason)。
選委界議員謝偉俊是態度較溫和的發言者之一。他表示雖然自己不支持同婚合法化,但今次方案「相對保守」,形容當局只是「走了半步」。他更補充指,「今次僥倖地牽涉中央政府無乜需要特別關注,俾一啲意見、一啲壓力我哋處理嘅嘢」,呼籲議員「憑良心,憑本心」投票;議員嚴剛亦提出了一些務實的問題,如追問政府如何處理後事安排上同性伴侶與直系親屬出現分歧時的優先順序、遺產繼承和公共房屋住權的安排,以及政府會否考慮補貼經濟條件欠佳的同性伴侶到海外註冊等。至於未有參與這次會議的葉劉淑儀,翌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形容方案為「最低消費」,沒有加入其他有爭議性的權利,亦沒有推動同性婚姻,表明新民黨會支持機制。
政府在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簡介法案內容後,下一步將會把法案內容刊登於憲報(即俗稱「刊憲」),並正式向立法會提交。除非有特別安排,一般憲報會在星期五發布,因此政府有機會在7月11日正式公布法案詳情。
法案刊憲後,需經過立法會的一連串程序,才可正式通過。首先是首讀和二讀,這兩個程序通常在同一場立法會大會上進行。政府會動議二讀後暫停辯論,法案會轉交內務委員會跟進,由內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作進一步審議。如果成立法案委員會,議員可逐條審視法案內容,提出修訂建議、召開公聽會、邀請公眾提交意見書,甚至邀請政府部門回應問題。雖然技術上可以略過這一步加快程序,但由於這次登記制度存在眾多爭議,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多位議員亦已積極發言,預計將成立法案委員會深入討論。


根據目前的議會時間表,若政府於7月11日刊憲,最快可在7月16日(緊接著的立法會大會日)正式提交法案。內會最快可在兩個星期內表決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但到了法案委員會階段,審議期則可長可短,一般需時三至六個月。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後,才會回到立法會大會,包括恢復二讀辯論、表決是否通過,再進入全體議員討論修訂內容,最後三讀表決。當法案在三讀階段獲得出席議員過半數支持,方可正式通過。
由於立法會預計會在10月22日舉行今屆最後一次大會,屆時未通過的法案將自動失效。政府如欲再推同一法案,需在新一屆立法會重新提交並重複整個程序。考慮到立法會將在8月休會,政府需在不足三個月內完成整個立法程序,時間非常緊湊。
政府若要在換屆前完成立法程序,除了面對時間壓力,亦須應對立法會的政治阻力。法案能否先後通過二讀、全體議員審議及三讀表決,仍充滿變數。
目前主要政黨,包括民建聯、經民聯、工聯會、自由黨,以及無黨籍的何君堯均表明反對,合共佔議會90席中的40席。相對而言,僅新民黨與選委界無黨籍議員謝偉俊公開表示支持,或持正面態度。被問及法案會否在各大政黨反對下被否決時,支持政府框架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不少獨立或專業界別議員立場較持平,期望他們在了解條文後能理解方案不影響傳統婚姻價值。


儘管立法會內逾三份之一屬獨立、無黨派議員,但參考今年2月何君堯提出「守護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無約束力議案的投票結果,當時議案以69票贊成、10票棄權通過。若假設當時支持該議案的議員在這次登記框架上亦持保守立場,政府最終提交法案後,或難以獲得足夠票數支持。
若法案最終未獲通過,政府將要向法庭申請延後執行終院命令。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近日接受明報訪問時亦指出,若政府申請延期,法庭應會批准。即使曾國衞多次強調設立同性伴侶替代框架是行政和立法機關的共同責任,由於法庭無權指示立法會通過法案,屆時政府唯有在新一屆立法會重提草案、重啟整個立法程序,有機會一拖再拖。


由受養人簽證案、合併報稅、公屋與居屋案,到岑子杰婚權案,性/別小眾花了十年時間,終於有望得到一個承認和保障同性伴侶的法律框架,現在卻換來一個必須先到海外註冊,僅涵蓋「生離死別」情境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難免令人失望。
即使登記後可享保障極為有限,仍有已婚同性配偶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會考慮登記—— 不是為了獲得所謂的保障,而是希望透過正式登記,讓同性伴侶在社會中被看見。同性伴侶的渴望卑微,卻仍無法自行作主,連政府相當基本的方案都有多個政黨反對。性/別小眾團體與議員之間目前唯一的共識,似乎只有「進行公眾諮詢」。期望政府能聽取更多持份者意見,凝聚更多共識,完善機制。
距離今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尚餘不足三個月,9月亦將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政府能否趕及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拉夠票」、「走足程序」,還是要向法院申請延期,讓議題在換屆選舉中繼續發酵?仍屬未知之數。現階段社群能做的,是繼續讓社會看見我們的存在與訴求。
「萌家香港」正進行一項問卷調查,了解不同性別社群如何理解和看待伴侶與家庭關係(按此填寫)。另外,如果有同性伴侶或已婚配偶願意接受主流媒體訪問,也可考慮聯絡G點或其他關注伴侶權利的組織,讓社群的故事被更多人聽見。

